在上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对想要申请上海工作签证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上海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需要大量的人才来支撑上海的发展,而上海的人才政策是对外籍人才最好的鼓励和保护的。所以办理这个事情也非常重要。
如果您是上海人就更好办了,如果您是外国人就可以直接办这个签证了,如果您是中国人就需要办理上海市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的流程。如果您需要申请上海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为了帮助您顺利通过审批,下面给大家详细讲解下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1、上海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有效期3年的护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
2、聘用合同(须有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两部门联合签发的工作许可证):聘用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在沪合法居留身份证明文件(须有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签发,须有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外国人来华居留证件或《外国人在上海工作许可证》):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在沪合法居留证明。
4、用人单位同意聘用证明书:用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工资报酬及社保缴纳情况及证明材料。
5、在沪合法居留人员证明文件(须有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窗口核发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劳动合同章):用人单位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章;外籍个人聘用证明或外籍个人在华连续工作满1年可认定为具有中国籍申请人。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办理过程中携带材料,主动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受理: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后,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分别向其居住地所属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单位出具相应书面意见。
3、审核结果通过后,按照规定签发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证件或发出邀请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签发: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签发外国人工作签证证件或发出邀请函;;经审核发现需要加注其他信息或条件的,也可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签发相应准予签证证件或发出邀请函;
5、签发:按照规定签发工作签证证件或发出邀请函1个月后至3个月内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取《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1个月后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6、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签发决定;对于不符合条件而需要延期或补发的材料,可以延期2个月并重新提出申请;
7、签发: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三、签证申请的具体要求
●已在中国境内取得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
●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外籍人员;
●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生活单位;
●符合上海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岗位需求;
●本人或其家属无外国人在华合法居留或工作记录;
●无非法滞留记录;
●已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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